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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情况第一次检查及2023年教学项目建设绩效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5    作者:         点击:

各教学部门:

为确保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试点效果落到实处,根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教务处拟于本学期末开展第一次标准化工作实施情况检查,同时进行2023年度教学项目建设绩效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情况

1.《标准实施计划表》(见附件1)中各二级学院(部)牵头重点实施的标准和各教学单位均需实施的标准,须按照“台账记录频次”要求完整规范记录标准实施过程,填写《标准实施情况和自查记录表》,并形成台账资料及时归档。

2.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对标准有修订意见的,须填写《标准持续改进反馈表》,并提交标准检查小组,启动标准修订程序。

(二)2023年度教学项目建设绩效完成情况

对照前期各二级教学单位填写的《绩效自评表》,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开展集中检查。

二、检查安排

(一)参加人员

学校标准化工作顾问专家,教务处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部)教学院长,学校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小组成员,教务处及各教学单位标准化工作实施和教学项目建设相关人员

(二)检查走访安排

本次检查拟于117日(本周三)开展,采取教务处牵头、各二级教学单位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交叉检查安排如下:

地点

检查对象

检查方

北校区3号教学楼

3313 党群服务中心

工商管理学院

艺术学院

旅游规划与设计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艺术学院

旅游规划与设计学院

南校区榴园

一楼教师交流中心

酒店管理学院

旅行服务与管理学院

厨艺学院

旅游外语学院

南校区博爱楼

320会议室

旅行服务与管理学院

厨艺学院

旅游外语学院

公共教学部

公共教学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酒店管理学院

(请千岛湖国际酒店管理学院于117日下班前提交电子版佐证材料至教务处,实地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教学单位提前将相关材料放入对应会议室备查。教务处联系人:王蕴韵,82872292(内线:902292)。

 

教务处

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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