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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教学服务与管理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规划与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5-10    作者:         点击:

关于印发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教学服务与

管理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规划

与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教学服务与管理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规划与实施方案》已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20233月22日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教学服务与管理国家级服务业

标准化试点工作规划与实施方案

 

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是提升学校教学服务水平与管理效能、培养有社会之责任、敬业之精神、博爱之胸怀、国际之视野的旅游英才的重要抓手。为了更好地开展教学服务与管理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进一步落实与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数字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发展为根本,以促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学校育人质量和办学品质为目标,对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全面构建和优化具有旅游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体系,以学校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动旅游职业教育教学的“规范化、科学化、数字化”发展,为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借鉴与参考。

二、工作内容

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以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为契机,成立学校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校院两级标准化试点工作专班,出台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工作制度文件,形成学校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流程闭环,初步建立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长效工作机制。

构建科学有效的标准体系。以覆盖教学全过程脉络为基础,编制具有旅游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最终形成以教学基础、教学服务提供、教学管理保障、教学评价改进等为基本框架,以课程、课堂、教材、师资、实习、实训等为核心要素的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体系。

全面贯彻实施相关标准。建立健全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实施长效机制,以教学运行与管理人员、相关专业负责人、专任教师为重点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培训辅导,分类、分阶段全面实施教学基础标准、教学服务提供标准、教学管理保障标准和教学评价改进标准,总结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的成果和经验。

提升教学服务和管理水平。结合学校“双高”建设任务要求,将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工作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专业数字化改造、教学质量内部控制与整改等内容相结合,构建统筹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五个层面的教学服务与管理自我评价和持续改进工作体制,进一步提升学校教学质量的满意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三、总体要求

协同联动,全员参与。坚持系统思维、整体思维,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为成员的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以教务处牵头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二级学院落实推进为主要手段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做到目标明确、广泛参与、各司其职、合力推进。

全面覆盖,重点突出。面向学校所有二级学院(部)推进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建设,确保标准化工作全员、全要素、全过程覆盖。结合学校“双高”建设任务和教学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突出教学服务与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深化相关标准化工作,解决若干阻碍发展的重大难题。

凝练特色,务实创新。充分结合学校旅游职业教育已有的特色与优势,发挥标准化试点的引领示范作用,逐步实现新时代学校教学服务与管理的意识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和成果创新,力争成为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旅游大类专业提高教学服务与管理水平可参考和借鉴的典型样板。

四、目标任务与工作步骤

(一)目标任务

创新学校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工作机制,完善学校教学服务和管理标准体系,打造“学校保障、教师投入、学生受益、家长满意、社会认可”的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服务和管理模式,加快提升学校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水平,实现学校教学质量的全面跃升。

——以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基础,编制学校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150项以上,构建分类科学、层次清晰、要素完整的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体系。

——学校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培训覆盖率不低于90%,标准实施率不低于90%,重点组织实施相关标准30项以上。

——形成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工作相关特色成果2项以上,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相关荣誉1项以上,毕业学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

——学校教师、学生、教学服务与管理人员对教学服务与管理的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

(二)工作步骤

1.组织动员阶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

组建学校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标准化试点工作规划与实施方案,建立标准化试点工作专班,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相关培训,组织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部)制定具体工作实施计划。完成学校已有教学服务与管理各项制度和规范的全面梳理。

2.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4月至2024年6月)

构建内容科学、特色鲜明的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体系,编制若干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升级和完善相关教学设施设备。持续开展标准化工作宣传与培训,指导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根据计划推进标准实施(具体计划见附件),并开展标准实施评价与改进工作。

3.整改提升阶段(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

开展标准化工作自我评价,形成整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已有标准体系。对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试行)》考核标准和学校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各项任务进行自查整改,积极查漏补缺,达到标准后提出正式验收申请。

4.评估验收阶段(2024年10月至2024年11月)

按照标准化试点工作验收要求,收集、整理试点工作实施、推进的全过程台账资料,撰写总结报告,接受标准化试点终期验收。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及时总结工作成果,推广成功经验,持续改进各项标准的贯彻实施,不断提升学校教学服务与管理水平。

五、责任分工

学校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统筹标准化试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编制标准体系和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负责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办公室(党、校办)负责及时下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将标准化试点工作纳入学校二级单位考核体系。

组织部(人才办)负责把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政治方向,做好各基层党组织在标准化试点工作中的政治审核工作,为标准化试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与人才保障。

宣传(统战)部负责统筹各项标准制定过程中的意识形态工作,做好标准化试点工作的相关新闻宣传。

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各项制度规范的执行情况,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负责接待和处理师生来信来访。

发展规划处负责校级各类规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和评估,开展政策研究及调研,为学校政策制定提供决策咨询。

人事处负责组织标准化工作相关师资培训,做好标准化工作人员保障,制定校内外兼职师资标准,及时招聘与引进相关工作人员。

教务处负责制定教学服务运行工作标准、教学管理保障工作标准、教学文件文档格式标准等;组建标准化工作专家库,组织标准实施各项培训,指导各二级学院(部)开展标准实施和自我评价工作,收集、整理各项标准化工作台账。

质量监控办公室负责制定教学评估与整改标准,不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学教务管理人员、专任教师、学生等群体以座谈会、讲座、研讨会等形式进行交流反馈,开展标准化工作满意度调查,出具学校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工作整改意见。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统筹制定学生管理类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学分的认定,同时推进劳动教育教研室各项工作。

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和实施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推进就业指导教研室各项工作,协助做好中高职一体化建设相关标准制定。

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制定学校继续教育的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相关标准,制定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招生录取、教育教学、学籍管理及毕业管理等相关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各类培训管理规范。

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制定学校国际化办学、境外合作办学相关标准,协调、监督境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组织实施,制定留学生培养、管理和服务的相关标准规范。

合作发展处负责制定产教融合相关制度规范,搭建学校产学合作、产教融合平台,指导、协调各部门产教融合工作,督查、评估各部门校企(地)合作项目落实情况。

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标准化工作网络与技术保障,制定并实施教学场所智慧化管理相关标准。

资产管理处负责制定、评估各类教学实训场所建设规范、采购规范,依法依规审批各类采购项目,监督采购执行进度。

保卫处负责制定平安校园建设标准,指导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部)实施各项教学相关安全标准与规范,并纳入安全工作考核体系。

财务处负责标准化工作资金保障,制定并实施教学收费相关标准。

后勤服务处负责协助制定和实施教学公共场所管理标准,同时做好节能减排、降耗管理等工作。

各二级学院、千岛湖校区、公共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徐霞客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宣贯培训、具体实施各项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及时向相关责任部门反馈标准化试点工作情况,及时形成并完善标准化试点工作过程性台账,将落实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六、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学校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二级学院(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部)负责人是本单位落实标准化试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多方协调,为标准化试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资源保障和技术保障。

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学校安排相关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最大限度提供人力、物力的支持。对试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形式的奖励。邀请省内外相关标准化专家作为外聘指导专家,协助开展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工作的理论研究、师资培训与调研实践。

完善考核,强化督查。落实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工作常态化长效机制,建立并完善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督查考核体系,根据时间节点要求强化督查指导,压实试点工作责任闭环,鼓励实践探索,推动制度创新,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学校教学服务与管理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

2.学校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实施计划


附件1

学校教学服务与管理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

 

  长:杜兰晓

副组长:周国忠  王忠林          韩永良

        姚哲峰  严一平

办公室主任:  方(兼)

办公室副主任:吴雪飞

  员:    毛近菲  钱兴成  刘婷婷  沈建龙  

徐初娜  杨京艳  金文霞        

张永波      熊伟东  方继美  黄巨永

 卢静怡  韦小良  郎富平  金晓阳  李晓红

 罗曼丽  雷明化      童建民  刘建明

 沈鑫泉

1.标准制定工作专班

组长:王  

成员:吴雪飞  刘婷婷  沈建龙      沈功斌

           王玉宝  高昂之

   邱宏亮  王文辉  王蕴韵  金琳琳

2.标准实施工作专班

组长:王  

成员:史庆滨      高恬宇  蔡为爽  沈功斌

   李宛静  邵雨薇      陈洲建

   池梦瑶  杨晶晶  袁子薇  卢雪栋

3.监督检查工作专班

组长:韩永良

成员:毛近菲  蒋炯坪  周嘉禾  杨积芳

4.宣传工作专班

组长:姚哲峰

成员:时忆宁  王蕴韵  李依彤  赵青

 


附件2

学校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实施计划

序号 内容 具体要求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1 标准培训 1.根据学校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体系,邀请相关专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开展标准化工作轮训,提升专业化水平。 人事处、教务处 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
2.根据各项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实施要求,组织二级学院(部)相关教学服务与管理人员、专任教师开展标准实施轮训。 各二级学院(部)、教务处 2023年3月至2023年10月
2 实施准备 1.召开标准实施动员大会 教务处 2023年3月底前
2.各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明确标准化工作专员。 各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 2023年3月底前
3.建立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反馈机制。 质量监控办公室 2023年5月底前
4.分批发布各项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同时提出标准实施和台账记录的指导性要求。 教务处 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
3 标准实施 1.严格实施各项标准,并及时反馈标准实施情况。 各二级学院(部)、相关职能部门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2.实施过程中及时形成并完善过程性台账,保证台账资料的完整性。 各二级学院(部)、相关职能部门
4 实施检查 1.制定实施检查制度、确定检查人员和程序 教务处、质量监控办公室 2023年10月底前
2.多层面、多维度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满意度调查,同时形成整改意见。  质量监控办公室 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月
3.检查标准实施相关工作台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完整。 教务处
4.提出针对具体标准的持续改进意见并完成部分标准的修改 教务处 2024年7月至2024年10月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印发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浙江标准在线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国家标准信息查询 中国标准在线服务网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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