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为确保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试点效果落到实处,根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教务处拟于本学期末开展第一次标准化工作实施情况检查,同时进行2023年度教学项目建设绩效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情况
1.《标准实施计划表》(见附件1)中各二级学院(部)牵头重点实施的标准和各教学单位均需实施的标准,须按照“台账记录频次”要求完整规范记录标准实施过程,填写《标准实施情况和自查记录表》,并形成台账资料及时归档。
2.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对标准有修订意见的,须填写《标准持续改进反馈表》,并提交标准检查小组,启动标准修订程序。
(二)2023年度教学项目建设绩效完成情况
对照前期各二级教学单位填写的《绩效自评表》,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开展集中检查。
二、检查安排
(一)参加人员
学校标准化工作顾问专家,教务处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部)教学院长,学校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小组成员,教务处及各教学单位标准化工作实施和教学项目建设相关人员
(二)检查走访安排
本次检查拟于1月17日(本周三)开展,采取教务处牵头、各二级教学单位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交叉检查安排如下:
地点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 |
北校区3号教学楼 3313 党群服务中心 |
工商管理学院 |
艺术学院 |
旅游规划与设计学院 |
工商管理学院 |
艺术学院 |
旅游规划与设计学院 |
南校区榴园 一楼教师交流中心 |
酒店管理学院 |
旅行服务与管理学院 |
厨艺学院 |
旅游外语学院 |
南校区博爱楼 320会议室 |
旅行服务与管理学院 |
厨艺学院 |
旅游外语学院 |
公共教学部 |
公共教学部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酒店管理学院 |
(请千岛湖国际酒店管理学院于1月17日下班前提交电子版佐证材料至教务处,实地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教学单位提前将相关材料放入对应会议室备查。教务处联系人:王蕴韵,82872292(内线:902292)。
教务处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