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教学单位:
为确保学校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落到实处,根据学校《教学服务与管理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规划与实施方案》的要求,教务处拟于12月12日至13日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自我评价工作。望各部门严格对照标准体系,查漏补缺,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1. 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自我评价规范
2. 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自我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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