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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6    作者:         点击:

各相关部门:

学校自发布《教学服务与管理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规划与实施方案》以来,已组织两次标准化试点工作培训,并初步拟定了包含220项标准的学校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体系(见附件1)。根据标准化试点工作步骤和标准实施计划,学校须于本学期内基本完成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制定,现将标准制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出标准体系的修改意见

请各部门对《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提出增补、删减、替换等修改意见,于202356日前报教务处

二、已有制度转化为标准

请各部门对照《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确认表格中牵头制定的标准对应的参考制度是否为最新实施的制度,并提取参考制度中的主要技术内容,按照模板(见附件3)填写《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制修订申请单》(见附件4),同时再次确认“标准名称”是否能包含标准制定内容,如对标准名称和参考制度中的技术内容有更改的请直接修改后填写在《申请单》中并报送至教务处。该项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526日。

三、缺项制度补充制定后转化为标准

请各部门对照《需补充的65项标准名录》(见附件2),对缺项制度进行补充制定。各二级学院至少选择4项制度进行重点参与制定并试点实施,请于202356日前将意向参与制定并实施的“标准名称”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将根据各二级学院申报情况统筹安排、及时反馈。缺项制度补充制定后,提取其主要技术内容并按照模板(见附件3)填写《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制修订申请单》(见附件4)。该项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66日。

因本次教学服务与管理标准制修订是学校第一次将相关制度转化为标准,因此无论是将已有制度转化为标准(不管制度是否有修改)还是对缺项制度补充制定后转化为标准,在填写附件4《申请单》的“制修订情况”一栏时均选择“制定”。后期如再有制度修订情况,牵头部门可再次提交《标准制修订申请单》并在“制修订情况”一栏选择“修订”。

上述提交材料电子版请钉钉报送至教务处王蕴韵,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1610办公室。联系电话:82872292902292)。

 

教务处

202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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